※本表僅係大學學系招生選才時,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過程之學習準備建議方向,並非指學生必須具備所有項次之學習歷程。
例如:A學系於「多元表現」看重學生之「擔任幹部經驗」及「特殊優良表現證明」,若學生未能提具特殊優良表現相關證明(A學系審查重點項次之一),但另提供「服務學習經驗」,學系仍會以學生所提供之多元表現情形,據以綜合評量。

東吳大學-心理學系

項目 內容
學習準備
建議方向
修課
紀錄
1.本系屬社會心理學群1 ,參考部定必修、加深加廣選修、校訂必修、多元選修及綜合型高中之課程2 等修課紀錄進行綜合評量。

2.本系參考部定必修與加深加廣選修之重點領域:
(1)語文領域
(2)數學領域

3.學業總成績
一、本系課程設計著重各應用心理學領域之實務技術的訓練,並建立與企業及醫院合作機制,提供學生實習及見習機會。課程分為「認知心理學」、「社會與性格心理學」、「發展心理學」、「方法與計量心理學」、「工商心理學」、「臨床心理學」、「諮商心理學」等不同領域。本校師資培育中心,提供心理系學生修讀輔導類科教育學程的機會,讓未來有志成為國、高中輔導教師的學生,具備更廣的就業選擇。
二、修課紀錄:著重國文、英文及數學等科目之修讀情形與成績表現。
三、課程學習成果:著重修習各類課程之專題成果,或與科學領域相關研習之書面報告。
四、多元表現:著重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、社團活動經驗、參與社會服務活動、心理學有關之學習成果、曾修習心理系相關科目先修課程;另可檢附學生認為有利審查之資料;以校內表現為優先。
五、所有資料準備重質不重量。
六、詳細內容得參閱本校招生學年度公告之「書面資料審查重點項目及準備指引」。
課程
學習
成果
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課程學習成果選擇提供,至多3件,本系據以綜合評量。
1.書面報告
多元
表現
學生可就下列內容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擇提供,至多10件,並另撰寫「多元表現綜整心得」,本系據以綜合評量。
1.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
2.社團活動經驗
3.服務學習經驗
4.特殊優良表現證明
學習歷程
自述
1.高中學習歷程反思
2.就讀動機
3.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
其他 1.其他有利審查項目
 
備註1:大學學系歸屬學群係協助高中輔導及學習準備,未來可能隨著學系課程規劃及更名等情形而改變,惟不影響學系公告學習準備建議方向。
備註2:綜合型高中之課程為部定必修、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(一般科目、專精科目)。
備註3:特殊類型班級係指依據特殊教育法、國民體育法、藝術教育法及相關法規,特殊教育學生與體育班、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等特殊類型班級。
備註4:學生可在課程學習成果或多元表現項目中,呈現探索學習的歷程,讓大學學系看見學生的文化特質、能力與熱忱;如原住民學生可呈現原住民族文化與語言表現成果,以及對原住民族於當代社會所面臨各項議題的觀察與反思能力等。